福建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发布(点击查看通知详情),网上报名及在线核查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5日,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系统在线核查、核查部门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络缴费的办法。
福建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审核方式:
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核查情况。在线核查不通过的,可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修改上传或填写的信息。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须由核查部门在线(现场)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申请“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③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其“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报考意见。
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过程中,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接到核查部门电话通知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所属报名点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携带以下材料办理人工现场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除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外,还须单位在打印报名表上盖章。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申请“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5)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其“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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