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一级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发布(点击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详情),邮寄信息采集将在3月22日中午12:00结束,请需要领证的考生抓紧时间提交证书邮寄信息。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希赛网消防工程师频道。
以下为2020年天津领证流程:
1、邮寄信息采集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开始至3月22日中午12:00结束。
2、缴纳邮寄费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下午16:00。
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减少考生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合作,开通度我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邮政EMS寄递业务。“证书网上邮寄系统”网址:http://124.128.152.245/tianjinzs/PostReserve/index.aspx。可以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点击网页上方“证书邮寄”,进入“证书网上邮寄系统”。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管理:
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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