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发布(点击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邮寄信息集中采集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4月24日,现场领取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5月8日(工作日),具体领证地点及流程详见通知。希赛网也将及时为您整理相关信息。
重庆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
证书邮寄信息集中采集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4月24日信息集中采集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表格打印、分类、封装工作,于4月28日统一寄出,考生可于4月29日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查询邮寄信息。
考生本人也可在邮寄工作结束后到我中心现场领取,领取时间:2021年4月29日-5月8日(工作日),地点: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大厅(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电话86868810)。领取时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并做好登记。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管理:
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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