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各地市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陆续开始发布(点击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详情),领证时间各地不同,请各位考生以当地考试通知为准,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按要求领取相关证书即可。希赛网也将及时为您整理相关信息。
地区 | 领证时间 | 领证地点 | 领证通知 |
兴安盟 | 2021年5月6日起 | 盟委大楼东北角一楼人事考试中心大厅 | 通知详情 |
乌兰察布 | 2021年5月7日—5月17日 |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 通知详情 |
赤峰 | 2021年5月7-8日 | 松山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三楼西侧 | 通知详情 |
鄂尔多斯 | 2021年5月7日-6月7日 | 证书邮寄或到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 通知详情 |
阿拉善 | 2021年5月6日-5月14日 | 阿拉善左旗月亮湖路与腾飞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 通知详情 |
通辽市 | 2021年5月7日-8日 | 和平路南段739号 | 通知详情 |
呼伦贝尔 | 2021年5月11日-13日 | 呼伦贝尔市新城区巴彦托海路安达广场南 | 通知详情 |
锡盟 | 2021年5月7日-8日起 | 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大厅11号人事考试窗口 | 通知详情 |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如代领证书,须持考生本人、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生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领取。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根据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文件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二)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可自行查阅)处理。
消防证书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1、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2、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本级别注册审批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接受继续教育。
4、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5、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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