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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共有三个考试科目,分为“考全科”和“免一科”两个考试类别,考全科考生是指需要参加《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免一科考生是指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年内通过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试条件:
符合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
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一个科目):
实行2年滚动管理办法: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