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期内出现工作单位变更、工作单位名称变更或个人姓名变更等情况,需要申请变更注册。在申请注册时,申请人在系统中录入的信息务必准确,上传的电子材料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务必真实,并对承诺事项、申请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变更注册申请材料详情:
1、《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该表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
2、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注册消防工程师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新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
4、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一份(含社保类型、缴纳日期、缴费基数、单位社保编号、个人编号等内容),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一份,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
5、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该证明材料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继续教育”栏中截图打印。
6、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聘用单位的,提交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原件一份, 加盖原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
7、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
8、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提交户籍信息变更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