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复核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抽查复核。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具体资格复核方式为:
一、复核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3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复核内容:考生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在所在单位缴纳半年以上社保证明扫描件(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材料:(1)若为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请提供2011年12月31日前高级工程师证书及聘书扫描件两件(2)若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请提供相对应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指定复核邮箱,并在邮箱主题处注明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复核邮箱:考生材料请发送至邮箱2197318575@qq.com。本次资格复核仅支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复核,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3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jxpta.com/news/14_2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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