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公安部组织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希赛网委员会,负责拟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研究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因此,消防工程师合格标准一直维持稳定状态,每科合格分数都是满分的60%,具体如下: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满分120分 :72分合格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满分120分 :72分合格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满分120分 :72分合格
考生对个人成绩有疑议的,可以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申请流程如下: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4、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5、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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