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长沙考区诚信考试告知书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和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19〕16号)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考试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为净化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我中心对本次考试全程进行管理和监督,方式包括考前核验、考后复核、全程接受监督举报等。对于虚假承诺等失信行为,特此告知如下:
一、考前:考试机构针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确认虚假承诺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考生也可自行联系考试机构,通过现场或邮箱提交书面声明自动放弃参考。考前按报名无效处理或自动弃考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中考后:考试机构进行复核,对于虚假承诺等失信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
1. 请所有报考人员诚信参考,守纪参考。考试机构在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作弊行为以及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肃考风考纪。
2.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 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所有考试通过人员信息将以函告所填报工作单位复核,门户网站公示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同时,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在单位。
请广大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依规报考,诚信参考。
咨询电话:0731-84413618;82563172
监督电话:0731-84907639;84907648
邮箱:cskszx@yeah.net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2019年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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