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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在什么情况下予以报废处理?

注册消防工程师 徐艳婷 浏览 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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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报废处理:

1)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镑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 1/3,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者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的。

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等缺陷的。

4)筒体存在平底等不合理结构的。

5)手提式灭火器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

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包括铭牌脱落,或者铭牌上的生产厂名称模糊不清,或者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7)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者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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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艳婷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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