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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已发布!

责编:徐艳婷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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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已确定在9月2日-9月11日,报名工作持续10天,具体时间安排广大考生可参照天津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9年报考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报名,考生需按照信息注册资料填写、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缴费等步骤进行报考,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原文。

天津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9月2日—9月11日,报名通知详情如下:

>>点击进入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各地区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关于天津市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

11月9日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

11月9日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

11月10日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9月2日9:00至9月11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举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54号)文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 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 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名条件的说明

1.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2. 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3. 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承认的学历、学位。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精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验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验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验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3.审核流程

表:关于天津市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核流程

天津市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核流程.JPG

备注:(1)2019年9月2日9:00至9月11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19年9月9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4.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的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须按照上述审核流程表格“现场审核”栏目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网上缴费。

(三)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文件精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1月6日9:00至8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将于2020年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核查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收到证书后,我市将发布证书发放安排的通知。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 )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二)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我市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次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缴款书”(发票),请于2019年9月16日至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因打印“缴款书”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缴款书”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缴款书”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单位:中国人事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

(十)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7351093,27330119—8589(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开通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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