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宿舍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建筑高度大于32m时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5.2.2 宿舍建筑内的宿舍功能区与其他非宿舍功能部分合建时,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宜各自独立设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及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
5.2.3 宿舍建筑内疏散人员的数量应按设计最大床位数量及工作管理人员数量之和计算。
5.2.4 宿舍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当各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本层及以上楼层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
2 首层直通室外疏散门的净宽度应按各层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且净宽不应小于1.40m;
3 通廊式宿舍走道的净宽度,当单面布置居室时不应小于1.60m,当双面布置居室时不应小于2.20m;单元式宿舍公共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5.2.5 宿舍建筑的安全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不应小于1.40m,出口处距门的1.40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
5.2.6 宿舍建筑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识,且疏散走道应设置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条文说明
5.2 安全疏散
5.2.1 宿舍建筑内由于在使用期间人员密集,为提高火灾时人员疏散的安全性,规定除与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之外,均采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考虑到宿舍日常使用要求及使用人员的特点,设置在楼梯间及疏散走道上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防火门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
5.2.2 本条文强调宿舍疏散的独立性,尽量独立建造。当与其他非宿舍部分,特别是与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合建时,二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不应共用,且二者之间需要设置防火分隔,避免火灾在二者之间蔓延,并影响宿舍部分人员的安全疏散。本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观众厅、学校教学楼等同一时间有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的建筑或场所。
5.2.3 明确宿舍内使用人数,便于设计人员对相关指标的计算。
5.2.4 一般新建宿舍大多数为多、高层建筑,安全出口以及疏散门需要按照人员密集场所的要求进行设计,保证楼梯门、楼梯和走道的设计总宽度以及净宽满足紧急疏散要求。
针对大学生宿舍的调查结果显示:考虑到宿舍人员密集、使用时间集中的特点(见表3),且多层宿舍建筑的数量较多,针对三层及三层以下的宿舍建筑,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度在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便于人员集中使用。层数多的宿舍,特别是高层内长廊宿舍,楼梯日常使用普遍拥挤(见表4)。因此,设计时还应充分考虑宿舍实际的日常使用情况,确定楼梯门、楼梯和走道的适宜宽度,特别是主出入口附近的楼梯建议适当加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