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覆土卧式油罐的设计应满足其设置条件下的强度要求,当采用钢制油罐时,其罐壁所用钢板的公称厚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直径小于或等于2500mm的油罐,其壁厚不得小于6mm。
2 直径为2501mm~3000mm的油罐,其壁厚不得小于7mm。
3 直径大于3000mm的油罐,其壁厚不得小于8mm。
6.3.2 储存对水和土壤有污染的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应按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或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要求采取防渗漏措施,并应具备检漏功能。
6.3.3 有防渗漏要求的覆土卧式油罐,油罐应采用双层油罐或单层钢油罐设置防渗罐池的方式;单罐容量大于100m3的覆土卧式油罐和既有单层覆土卧式油罐的防渗,可采用油罐内衬防渗层的方式。
6.3.4 采用双层油罐时,双层油罐的结构及检漏要求,应符合现行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
6.3.5 采用单层油罐设置防渗罐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渗罐池应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注,池底表面及低于储罐直径2/3以下的内墙面应做防渗处理。
2 埋地油罐的防渗罐池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有关规定。
3 罐顶高于周围地坪的油罐,防渗罐池的池顶应高于周围地坪0.2m以上。
4 罐底低于周围地坪的油罐,应按现行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设置检漏立管。检漏立管宜沿油罐纵向合理布置,每罐至少应设2根检漏立管。相邻油罐可共用检漏立管。
5 罐底高于周围地坪的油罐可设检漏横管。检漏横管的直径不得小于50mm,每罐至少应设1根检漏横管,且防渗罐池的池底或油罐基础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检漏横管。
6 油罐基础和罐体周围的回填料,应保证储罐任何部位的渗漏均能在检漏管处被发现。
7 防渗罐池以上的覆土,应有防止雨水、地表水渗入池内的措施。
6.3.6 采用单层钢罐内衬防渗层时,内衬层应采用短纤维喷射技术做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防渗层,其厚度不应小于0.8mm,并应通过相应电压等级的电火花检测合格。
6.3.7 卧式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单层油罐的液位检测系统尚应具备渗漏检测功能。
6.3.8 覆土卧式油罐的间距不应小于0.5m,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
6.3.9 当埋地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对油罐采取抗浮措施。
6.3.10 与土壤接触的钢制油罐外表面,其防腐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SH/T 3022的有关规定,且防腐等级不应低于加强级。覆土不应损坏防腐层。
条文说明
6.3 覆土卧式油罐
6.3.1 本条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钢制常压储罐 第一部分:储存对水有污染的易燃和不易燃液体的埋地卧式圆筒形单层和双层储罐》AQ 3020制订的。
6.3.3 双层储罐从罐体材料上分,主要有双层钢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储罐和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储罐。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通常也称为玻璃钢。由于双层储罐有两层罐壁,在防止储罐渗(泄)漏方面具有双保险作用,无论是内层罐发生渗漏还是外层罐发生渗漏,都能从贯通间隙内发现渗漏,如果设置渗漏在线监测系统,还能及时发现渗漏,从而可有效地防止渗漏液体进入环境。因此,采用双层储罐是最理想的防渗措施,已成为各国加油站等地下储罐的主推产品。由于双层储罐一般都在工厂制作,受运输条件限制,单罐容量很难做到超过50m3,故本规范允许单罐容量大于50m3的覆土卧式油罐采用单层钢储罐设置防渗罐池方式,单罐容量大于100m3的和既有单层覆土卧式油罐的防渗采用储罐内衬防渗层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