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记录所测空气温度和当时的大气压力。
3 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毕托管和微压计测量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风量:

式中:
——平均动压(Pa);
Pvi、Pv2.....Pvn——各测点的动压(Pa);
——断面平均风速(m/s);
Ρ——空气密度(kg/m3);
B——大气压力(kPa);
t——空气温度(℃);
F——断面面积(m2);
L——机组或系统风暴(m3/h);
Ls——标准空气状态下风量(m3/h)
2)当采用热电风速计或数字式风速计测量风量时,断面平均风速为各测点风速测量值的平均值,实测风量和标准风量的计算方法与毕托管和微压计测量计算方法相同。
3.2.4 大气压力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气压力检测的测点布置应将大气压力测试装置放置于当地测点水平处,保持与测试环境充分接触,并不受外界相关因素干扰;
2 应在测试环境稳定后,对仪表进行读值;
3 大气压力检测的数据处理应取两次测试值的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
3.2.5 室内换气次数检测应符合现行标准《公共场所室内换气率测定方法》GB/T 18204.19的规定。
3.2.6 室内气流速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气流速度检测的测点布置应将被测空间划分为若干个体积相等的正方体,在每个小的正方体内悬挂布置小型风速自动记录仪,测点的位置和数量由被测空间的大小和工艺要求确定。
2 室内气流速度可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检测:
1)对所有测点的风速自动记录仪校对时间,设置自动记录的启动时间和时间间隔;
2)开启被测空间工艺设备进行送风,待稳定后人员离开被测试空间;
3)风速自动记录仪按照预先设定进行自动测量和存储,测试完成后应使用相应的软件将数据下载进行分析。
3 室内气流速度检测的数据处理应依据采集的数据,做出室内气流速度场在空间和时间范围内的分布图。
条文说明
3.2 风系统基本参数
3.2.1 本条为检测仪器的基本要求,检测仪器的选择需根据检测量程范围和检测精度的要求进行确定。
3.2.2 风口送、回风干球温度检测时.检测传感器应尽量同出口气流充分接触。
3.2.3 风量的测量方法主要参照《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2009附录E.1.3中的方法,现场进行检测时,可根据现场的情况和检测位置对风管的截面测点进行确定。
3.2.6 室内风场和温湿度的测试主要采用小型风速、温度、湿度自动记录设备以保证尽可能少地对室内原有的风场、温度场、湿度场的影响;各个点气流速度的测量必须同时进行;这种气流的测试应是室内空间立体的测试。对于只有气流最大风速限定的测试场合,可采用无指向风速探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