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5年
下载APP
小程序
希赛网小程序
导航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5.7孔口

责编:希赛网 2019-03-05
资料领取

5.7.1 地下工程通向地面的各种孔口应采取防地面水倒灌的措施。人员出入口高出地面的高度宜为500mm,汽车出入口设置明沟排水时,其高度宜为150m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5.7.2 窗井的底部在较高地下水位以上时,窗并的底板和墙应做防水处理,并宜与主体结构断开(图5.7.2)。

image.png
图5.7.2 窗井防水构造
1—窗井;2—主体结构;3—排水管;4—垫层

5.7.3 窗井或窗井的一部分在较高地下水位以下时,窗井应与主体结构连成整体,其防水层也应连成整体,并应在窗井内设置集水井(图5.7.3)。

图5.7.3  窗井防水构造
图5.7.3 窗井防水构造
1—窗井;2—防水层;3—主体结构;4—防水层保护层;5—集水井;6—垫层

5.7.4 无论地下水位高低,窗台下部的墙体和底板应做防水层。
5.7.5 窗井内的底板,应低于窗下缘300mm。窗井墙高出地面不得小于500mm。窗井外地面应做散水,散水与墙面间应采用密封材料嵌填。
5.7.6 通风口应与窗井同样处理,竖井窗下缘离室外地面高度不得小于500mm。


不知道考啥证书?扫码测最适合你的证书

企业微信截图_17703576602792.png

备考资料:各科备考提升学习资料汇总

点击刷题:各科历年真题试卷 | 在线试题库

热门课程:直播课程 |  免费课程 |  职业技能提升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加群交流

公众号

客服咨询

考试资料

每日一练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