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这些业务旨在增强原有基础网络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通信增值电信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一、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主要基于设施和资源类,具体包括: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利用各种与通信网络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服务。这包括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股票买卖、票务买卖、拍卖商品买卖、费用支付等。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通过通信网络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的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经营者利用自有的或租用公用因特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因特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因特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
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主要基于公共应用平台类,具体包括:
存储转发类业务:如语音信箱、X.400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
呼叫中心业务: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利用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为用户提供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这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
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信息服务的类型主要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
移动网络和固定网络信息服务业务(SP):主要针对短信转租业务,通过移动网络或固定网络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