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和工业信息化部教育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4〕18号),2024年度通信考试(初级、中级)考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实行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连考。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2024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报考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13日
报考人员使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网址:http://www.txks.org.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1。
1.选择考点。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点,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
2.填报信息。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上传照片前,报考人员须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上下载“照片验证工具”,并对照片进行验证,验证通过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考条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准确填报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12日—14日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单位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12日—16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1〕2402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248号),考务费标准为:科目每人每科20元。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承担考试组织实施任务的市州留用考试费40元/科(报名人数较少的市州多留用考试费5元/科)。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资格证书
全国阅卷工作结束后,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
四、工作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双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要将制度管人、管事、管程序的理念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人社部31号令,做到依法执纪、文明执纪、科学执纪、规范执纪。
附件:1.考试科目及时间
2.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http://www.jlzkb.com/cms/root/ksdtdetail.vm?content=L-iAg-ivleaKpeWQjS_kuJPkuJrmioDmnK_otYTmoLzogIPor5UvNDMzMzg4NjUtYzNjMC00YjJiLWI5ZjItYzI4ZWI2MTI0Mj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