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4 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4〕18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方式、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9月28日8:30--12:30进行,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实行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连考。
其中,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设置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方向、无线方向)、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任选其一。
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
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1.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2.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以上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工作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3.考试咨询电话:
(1)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内容,可致电:0571-87015432;
(2)与报考流程和报考系统有关的内容,可致电: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
三、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
后进行网上公示,原则上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四、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于7月9日9:00至7月19日17:00,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或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链接,按规定流程填报和选择相关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本人电子证件照、签署承诺书、打印“报名表”后,直接网上交费。
(二)不适合告知承诺制的考生,除打印“报名表”外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供考生在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样稿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右上角搜索打印(需作适当修改)。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
2.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23日至27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我院处理。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 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连考,作答总时长240分钟,通信专业综合能力科目最长作答时长120分钟,最短作答时长90分钟,不参加通信专业实务考试的考生开考2小时后可以交卷离场;选择继续作答通信专业实务科目的,考试结束前60分钟可以交卷离场。为确保考试信息在电脑上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后考试信息自动提交。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将手机、手环、计算器等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
八、考试用书征订
考试用书及大纲,可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征订。
九、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通信协会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我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无法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由省通信学会另行通知。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三)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纸质证书)。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有关要求
各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
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考务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着力预防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 号)等进行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考生,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
附件:2024 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原文链接:http://www.zjks.com/art/2024/6/25/art_1229635557_22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