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4〕18号)精神,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4〕28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网址:http://www.txks.org.cn)进入统一网报平台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7月1日9:00-7月30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7月1日9:00-7月31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试设置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初级、中级2个级别,各级别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2024年度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实行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连考。
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和无线方向)、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传输与接入专业分为有线和无线2个专业方向,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报考。各专业类别与范围见附件1),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办理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三)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
(二)报名参加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 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 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考试教材征订
考试教材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为方便广大考生,提供网上购书服务,请点击http://www.txks.org.cn/book进行网上购书。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一)签署承诺并提交报名信息
1.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注册用户账号并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在签订《报考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
2. 选择自己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格式,像素295px×413px,尺寸2.5厘米*3.5厘米,大小约为10-30kb,底色为白色。照片将用于证书制作,请确保照片清晰无变形),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保存报考信息。
3. 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个人报考信息,一经缴费,信息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应准确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以便于接收考后资格复核通知;如考生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单独划线地区人员申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文件精神,重庆考区单独划线地区为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具体为: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仅在单独划线地区有效。
1. 申报人员范围及流程要求
2024年符合单独划线地区的报考人员,或不符合单独划线地区的报考人员、到单独划线地区工作的,于报名期间通过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txks.org.cn)报名入口“单独划线”栏目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1)单独划线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单独划线地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承诺书扫描件。
(2)不符合单独划线地区的报考人员、到单独划线地区工作的,须提交本人在单独划线地区工作证明、承诺书扫描件。
单独划线地区报考人员承诺书和工作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和附件4。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内按时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 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划定
考试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将研究提出单独划线地区的合格标准分数线,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http://www.txks.org.cn)向社会公布。
3. 单独划线地区资格证书发放
符合单独划线地区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全部科目成绩达到当次单独划线合格标准的,发放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按现行证书管理程序印制发放。
4. 单独划线地区资格证书效力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仅在单独划线地区有效。
(三)网上缴费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工信教〔2016〕111号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规定,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
需要缴款收据的考生,可在缴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子票据查询平台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票据开具日期为考生缴费日期),考试中心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相关规范栏目《关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票据查询流程的补充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23日-27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9月27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官网(网址:http://www.tx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二)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通信(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资格复核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水平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在线核查和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留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八、监督监管
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报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十、考试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等考试中禁止使用的物品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初、中级资格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连考,作答总时长240分钟,通信专业综合能力科目最长作答时长120分钟,最短作答时长90分钟,不参加通信专业实务考试的考生开考2小时后可以交卷离场;选择继续作答通信专业实务科目的,考试结束前60分钟可以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使用考试设备,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报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68585826;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8152240、86868838。
附件:1.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类别与范围
2. 申报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学历专业(相近专业)参照表
3. 单独划线地区报考人员承诺书
4. 单独划线地区报考人员工作证明
原文链接:https://rlsbj.cq.gov.cn/ywzl/rsks/zyjsryzgks/202406/t20240620_13310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