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3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即日起,对已提交审核资料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2023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和《合格人员登记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本人领取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于工作时间至指定地点领取。
(二)委托其他人代领
代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附件1)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工作时间至指定地点领取。
(三)邮寄
个人将《证书邮寄申请书》(附件2)打印后签字,将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我中心邮箱。邮件主题填写为“【邮寄申请】+中级/初级+考生姓名+考生联系电话”,邮件正文需包含“考生姓名、考生联系电话、考生所在单位、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电话、收件地址”等信息,上述信息须与《证书邮寄申请书》中内容保持一致。
二、其他事项
(一)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领取地点: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7甲)
(三)现场领证请提前一天电话确认(024-86581100)
(四)邮箱:lntxjd1100@163.com
(五)证书领取期限至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委托书.docx
2.证书邮寄申请书.docx
辽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3年1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lnca.miit.gov.cn/zwgk/tzgg/art/2023/art_11fe0cf4e83443358cff92339f8c3bc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