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相关单位、通信行业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3〕7号)等文件要求, 2023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定于10月14日举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相应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闭卷方式,于2023年10月14日进行,考试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两个科目。《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设置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方向/无线方向)、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报考中级考试的考生,可结合自己工作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别。
(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 2023年10月14日 | 9:00—11:00 | 以准考证为准 |
通信专业实务 | 2023年10月14日 | 14:00—17:00 |
(三)考试准备
考生须自备考试用品,如书写用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等。
(四)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
三、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缴费及考后审查的方式,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31日17:30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注册、填报信息、缴费、打印报名表等操作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的形式进行缴费,缴费日期内未能成功缴费的,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三)缴费后,用A4纸打印显示“报名成功”的《考试报名表》,认真填写“本人承诺”一栏并手写签名,由工作单位签字盖章,于9月15日前交至内蒙古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并存档备查,未按时送审报名表进而影响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内蒙古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73号内蒙古通信管理局607室(门卫代收),办公电话:0471-6684122、6684124
(四)考生完成缴费后,可于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9:00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一)考前
考生本人须仔细查阅本通知第一条“申报条件”,自行判断本人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报考条件不确定的,可来电咨询。
考生单位应对考生工作年限、从事岗位的真实性把关。
(二)考中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考试中的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考后
成绩查询请访问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
领取证书时进行考后审核,考生须准备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携带身份证原件;
3.在通信相关岗位工作的年限证明(中级);
4.因故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代领证书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相关模板以及领取证书的注意事项,将在成绩公布后另行公告。相关通知公告均在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nmca.miit.gov.cn/)发布。
五、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本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
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才能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现场审核通过,统一颁发工信部、人社部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合格登记表》。
证书修正、补办事宜请另行致电咨询。
六、其它事项
(一)考试教材可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查看征订方式,自愿自行订购。
(二)报考咨询电话:0471-6684122,6684124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nmca.miit.gov.cn/zwgk/tzgg/art/2023/art_7291077313b843a59d61839b4c875b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