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精神,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3 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3〕7 号)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 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 月14 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7:00 通信专业实务(初、中级)
其中,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任选其一。
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1.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2.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以上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3.考试咨询电话:
(1)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内容,可致电:0571-88925843;
( 2 ) 与报考流程和报考系统有关的内容, 可致电:
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
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级别、类别的考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水平证书。特别提醒,已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证书上的任何信息无法再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照片。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或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下同)。
(二)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且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公示。除个别有情况反映外,无需到考后现场进行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简称“考后核查”)。
(三)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证书制发、评审等各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以及所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于8月8日至17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链接,或直接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按规定流程填报和选择相关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本人电子证件照、签署承诺书、打印“报名表”后,直接网上交费。
(二)不适合告知承诺的考生,除打印“报名表”外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供考生在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样稿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右上角搜索打印(需作适当修改)。
六、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交费前,可取消信息“确认”,进行自行修改。在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二)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应认真核对。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和相关证件、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异地报考,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三)报名人员代他人报名的,网上交费时须对应报考人员交费,若给多人报名的可用同一账户逐一进行网上交费(注意要避免错交费或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 月9 日至13 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特别提醒: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能修改和参加考试;“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 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为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对应的位置填涂作答;《通信专业实务》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答题卡(纸)上的准考证号信息点需用2B 铅笔填涂。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时器(无收发、存储和拍摄功能)、口罩。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计算器等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纸),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纸)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或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本人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纸)不得更换。
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十、考试用书征订
考试用书及大纲,可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征订。
十一、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通信学会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通信学会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三)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制发。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纸质证书)。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二、有关要求
人事考试机构和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考务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2023 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3 年7月3日
附件
2023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3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8月8日至17日 | 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交费。 |
10月9日至13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10 月14日 | 考生参加考试。 |
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 | 1.在报名网上公布考试成绩。 |
2.对“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的合格成绩,公示10 个工作日。 | |
3. 浙江省通信学会对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和学历等证书存疑的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现场核查。 | |
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 | 制作成绩合格证明(电子版)。 |
成绩合格证明(电子版)制作完成后 | 相关考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并下载 |
人社部下发纸质证书后 | 相关考生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
原文链接:http://www.zjks.com/art/2023/7/3/art_1229635557_21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