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内各电信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3)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4日9:00-11:00 |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
10月14日14:00-17:00 | 《通信专业实务》 |
1.《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为客观题,报考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2.《通信专业实务》为主观题,报考人应考时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作答。
(二)考试专业设置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设置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方向、无线方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即报考人)可结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报考人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1.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格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3.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人社部发(2018)74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于2023年8月7日-8月31日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txks.org.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报考人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要求格式为JPG,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上传手写签字并按手印的《考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1)、身份证扫描件和“学信网”下载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四、考试收费及准考证打印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02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函(2013)84号)的文件规定,核定考试费标准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
网上报名成功后可选取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缴费:
1.银行转账直接汇缴至以下非税账户:
户名: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4300176506105868888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新姚路支行
转账时务必备注报考人姓名及报考专业。汇款后请将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于9月5日前发至QQ邮箱:645263786@qq.com(便于银行对账及时开具票据)。报考人可于考后提供银行转账的回单原件,换取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具的非税缴款书。
2.现场缴费:前往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大楼(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0号)现场银联卡刷卡缴费,并领取非税缴款书。
如需开具单位名称的票据,请通过现场缴费方式完成缴费。缴费截止日期9月1日。
(二)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于10月9日-13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要求进入考点,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成绩公布及考后资格审查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报考人可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查询成绩。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三)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请两科成绩均合格的报考人按照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s://hunca.miit.gov.cn/zwgk/tzgg/index.html)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2。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六、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证书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hunca.miit.gov.cn/)发布证书领取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31-82338665(省通信专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二)考试用书征订。通信专业水平考试教材可使用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相关书籍,报考人可根据情况在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book)自行自愿订购。
(三)为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现场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
求。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涉考信息。
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共同支持配合完成今年度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水平考试工作。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23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定》(人社部令第31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并按手印:日期:
附件2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一、为方便报考人员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强化用人单位初审权和主体责任,由用人单位初审时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信息、从业经历等真伪,各级资格审核部门重点核查用人单位的初审查验结果,原则上不再要求报考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二、现场人工核查只须提供用人单位初审查验结果材料,包括:报考人本人签字(含联系方式)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A4版)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报考人本人手写签字并按手印的《考生报考承诺书》原件和从业经历等各1份。用人单位查验合格后,查验人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交资格审核部门备案留存。
2022年已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只需提供2023年的报名表和2022年的准考证即可。
三、用人单位查验学历时,应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23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2023年6月10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持教育部门学历的,用人单位需查验: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石竹塘路与新江路交叉口北80
米),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三)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四)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
(http://www.e9l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
(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查验结果页面;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六)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用人单位需查验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七)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