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中国移动辽宁公司、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中国广电辽宁公司、中国铁塔辽宁省分公司,各通信设计、施工、监理、电信增值业务企业,通信专网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及相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3〕7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通信专业实务
(二)考试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初级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含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有线、无线)、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附件1),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其一报考。
(四)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考试,成绩方为有效。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规定:
1.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3.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补充说明
1.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是指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
3.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考生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注册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和缴费,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25日。
(二)考生须按要求填写《2023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证件照,清晰无变形,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打印证书等使用)。
(三)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个人报考信息,一经缴费,信息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应准确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如考生信息提供有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及领取证书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缴费成功后,考生可在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和应试人员须知,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需要报销收据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将开票信息(开票名头、社会信用代码)和准考证照片发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开票邮箱lnrskssf@sina.com申请办理,办理结果将于十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返回考生邮箱。
四、成绩查询及合格标准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自2022年度起,全国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五、考后资格审核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对全科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核。需提交的审核资料包括:
(一)《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承诺书》(附件2);
(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五)报考中级的考生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六)报考初级专业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能够证明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具体审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lnca.miit.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相关信息发布。
如考生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虚假证明、信息有误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将对该考生采取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考生需承担一切责任。
六、证书发放
考后资格审核合格后,考生可关注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证书领取办法。
七、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由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辽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通信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实施后,各地不得再组织相应专业和级别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公平与公正。考生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附件3)有关规定,取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通信专业水平考试教材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考生可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查看征订方式。
(四)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3号),考生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后,满足相应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可申报辽宁省工程系列通信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五)联系电话:024-86581100
附件:1.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类别与范围.docx
2.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承诺书.wps
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
原文链接:https://lnca.miit.gov.cn/zwgk/tzgg/art/2023/art_d24f928d7be84f75bc18b8716a3246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