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1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6〕41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地区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 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8号),《工业和 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1〕6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1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各级别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 个科目。 初级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方向)、传输与接入(无线方向)、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 6 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 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 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 2 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 1 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 削笔刀、橡皮和直尺。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 /ywsite/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上传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和学位证书;
(3)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上传能证明其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4)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或证明均须上传其清晰原件电子版。
(三)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2日至17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各级别考试成绩均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二)考生可于 2021 年底之前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网址:http://www.tx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 〔2012〕1029 号)规定,初级和中级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70 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 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财政电子 票据查验流程图》。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 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 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 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 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四)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最新通知, 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1zc/202107/P0202107263509626199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