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 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 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1) 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时间和科目
1.《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为客观题,报考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2.《通信专业实务》为主观题,报考人应考时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作答。
(二)考试专业设置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设置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方向、无线方向)、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即报考人)可结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报考人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1.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3.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8) 74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三、资格审查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自审、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网上报名成功并非资格审查合格,只有通过初审、复审两级审查的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考(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使用统一制发的《报名表》,报考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见附件1。
(一)个人自审。报考人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省通信专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报考人《报名表》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在《报名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不得报名和参考、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照报考人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虛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
(三)资格复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要求,核对报考人姓名、单位、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名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考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考。
特别提醒: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报考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 0731-82116082。
四、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网址:报考人于2021年7月20日-8月20日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txks.org.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时,报考人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要求格式为JPG,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
(四)报考人填写完《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并填写《承诺书》(附件2)和打印“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盖章后,于8月23日-8月25日,前往省通信专业水平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经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须于8月23日-8月25日进行现场缴费(即银联POS机刷卡缴费)。报考人现场缴费后,一周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缴费信息是否已确认,如未确认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电话咨询。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六)缴费成功的报考人,于10月11日-16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和考试收费
(一)考务组织
考点统一设置在长沙,由省通信专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按照考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 号令)的程序进行处理。
(二)考试收费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02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函(2013) 84号)的文件规定,核定考试费标准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六、成绩公布和证书发放
(一)考试成绩在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报考人可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查询成绩。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在“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hunca.mitgov.cn/)发布证书领取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0731-82338665 (省通信专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地址:省通信管理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0号)一楼大厅。
(二)考试用书征订。通信专业水平考试教材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报考人可根据情况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book) 自行自愿订购。
(三)疫情期间根据防控工作要求,考试现场会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加强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
附件: 1.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2.承诺书
附件1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由报考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报考人。
二、资格复审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验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报考人提供原件。
三、资格审查使用统一制发的《报名表》,报考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四、资格审查需把握的几点要求
(一)学历要求。报考人需在报名前获得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1.持门学历的,所在单位初审需查验:
(1) 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 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验学信网网上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 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认证结果。2005 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查验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
(3) 2010年至2021年的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查验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信息查询系统((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portal/60zWlmlzSoS10jQhEiCNyQ/index.html)认定结果。2009年及以前的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查验当地门认证结果。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查验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 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查验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认定证明材料。
2.持技工院校毕业证的,所在单位初审需查验:
(1) 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查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大厅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 http://222.240.173.83/hunanweb/guide/GuideAction!guideInfo.action?work_ item_id=156&work_ sub=1)认定结果;
(2) 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查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认定结果;其他年度毕业的,查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定结果。
(二)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 ;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报考人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举例如下: 1. 取得全日制学历后直接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的,工作年限从取得较高全日制学历算起。如: 2014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2021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5年一2021 年共7年。2.取得全日制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续学历的,相关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如甲2014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5年一2017年取得非全日制学历,2021 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5年一2021年共7年;乙2014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6年一2018年取得全日制学历,2021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5年1年、2019年一2021年3年,累计共4年。多个学历依此类推。
附件2
原文链接:http://hunca.miit.gov.cn/zwgk/tzgg/art/2021/art_cc3b4a6d8a0b4dc581cdb862e1e896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