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审核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12月16日,人社部办公厅发布《2020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2020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照《关于2020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通技鉴〔2020〕4号)要求,现将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0年12月17日-12月22日
二、审核材料
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签字(含联系方式)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A4版);
(二)本人签字的《资格审核承诺书》(A4版);
(三)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xlcx)《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三、审核方式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在审核期限内将审核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txrczc@126.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纸质版邮寄至我中心。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7号甲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联系人:张老师,024-86211212,024-86581008。
四、相关要求
(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审核材料。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审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二)考生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如考生虚假证明、信息有误、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不一致,将对该考生采取取消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考生需承担一切责任。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承诺书
辽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0年1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lnca.miit.gov.cn/zwgk/tzgg/art/2020/art_87b2c6a8fe1f4a9cabcfbfd1a0526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