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19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6〕41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地区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9〕36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9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设置及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名称 |
2019年10月19日 | 9∶00-11∶00 |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级、中级) |
14∶00-17∶00 | 通信专业实务(初级、中级) |
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初级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动力环境5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期间,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真实性。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流程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18年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2、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8月26日至9月1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报名链接,按照系统的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完成报名信息提交。按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9月7日至9月11日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审核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019年8月26日10:00至9月1日 | 填报信息打印报名表 | 1、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考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2、使用A4纸打印《2019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特别提示: 1、系统将于9月1日24:00关闭报名功能,报考人员须在此时间之前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2、上传照片时,须将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验证工具验证后再上传。 |
本人签字单位审核 | 1、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2、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 |
2019年9月5日-9月6日 9:00-12:00 13:30-16:30 | 现场审核 | 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审核点地址:东城区长青园1号楼 |
2019年9月7日-9月11日 | 网上缴费 |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
备注 |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资格审核与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9月4日15: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通过系统审核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网上缴费,不用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系统审核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持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须携带学位证书原件;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能证明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原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原件。
4、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均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收费票据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029号)规定,初级和中级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
(五)考试成绩将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网址:www.txks.org.cn)公布;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频道”公布。
(六)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七)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八)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