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6]10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层次。初级、中级职业水平采用考试的方式评价;高级职业水平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相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从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通信考试分“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之前成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部分地区允许首次参加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次年再次参考,可以不用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是否有这项规定,考生要以自己报考省份的通知为准,可点击各省报考通知汇总查看,要是并没有可以省去的规定,一定要去进行资格审核,否则会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以及拿取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