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其中,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最终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出。故生产总值 Y=18+( 4-0.1 )+7+4.1=33.0(亿元)。
第2题:
生产法是从国民经济各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价值的方法。核算公式为:总产出-中间投入 = 增加值。故中间投入 W= 总产出 - 增加值 =75-33=42(亿元)。
第3题:
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包括消费、资本形成、政府购买和净出口四部分。故社会总投资I的金额 =33-21-(10-12 )=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