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乙企业的债权人,乙企业以自己所有的设备为甲企业的债权设定了抵押权,后乙企业被甲企业申请破产宣告,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甲企业向法院申报了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中甲企业不能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 30万元贷款也已到期,甲企业多次请求乙企业向其清偿20万元,乙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清偿。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甲可以请求丙向其清偿30万元,超过债权数额退还给乙
C.甲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
D.甲在代位权诉讼中胜诉的,诉讼费由乙负担
A.丙企业在乙企业兼并甲企业后变成乙企业的债权人,因此其对甲原有的抵押权优先与乙企业原有对甲企业之抵押权
B.乙企业对甲企业享有的抵押权因因混同而消灭
C.乙企业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故该房屋由丙企业行使抵押权
D.乙企业不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故其可以以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对抗丙企业的抵押权
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可裁定驳回起诉?
2014年A企业持续亏损,甲决定解散该企业。甲的律师对于清算向甲作出以下方案:
(1)甲自己清算;
(2)由全体债权人组成清算委员会主持清算;
(3)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A企业欠缴税款0.2万元,欠乙工资0.5万元,欠社会保险费用0.5万元,欠丁10万元;
(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3)甲是8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B合伙企业当年可以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第小题:
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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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认为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其入伙之前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丁的看法是否正确?
(2)丙认为其早已于6月退伙,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无关,丙的看法是否正确?
(3)若甲的朋友到期不能清偿贷款,银行是否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
(4)若其他合伙人在得知甲私自以该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提供担保后,一致同意将其除名,该决议是否有效?
(5)在合伙企业清算后,长城公司、贷款银行和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经过纠正有关问题后,以甲、乙、丙、丁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丁提出退伙。在该年10月下旬,丁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该年10月底,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就10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丁认为其已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入伙人戊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内容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在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存在哪些不合法的地方?
(2) 对债权人A的请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3) 假设合伙协议规定由甲行使合伙事务执行权,丁向D公民借款时,在征得甲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D,那么,丁的出质是否有效?
2008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⑴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 5000 元,欠社会保险费用 5000 元,欠丁 10 万元;
⑵A企业的银行存款10000元,实物折价 8 万元;
⑶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 6 万元,占50% 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⑷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乙在3月15日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3)在本例中,乙另外设立铁皮加工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
(4)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5)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会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共25万元,但所欠债务40万元。
要求:
(1)假设该合伙企业中的丙是现任国家公务员,判断其可否成为合伙人。假如合伙协议规定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乙、丙、丁不执行合伙事务,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判断此项协议条款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判断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签订代销合同,而A公司如果是善意的不知道该合伙企业对甲的内部限制的第三人,分析该代销合同的效力应如何确认。
(4)合伙企业某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断丁可否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戊可否以自己新入伙不久为由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5)判断甲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张某来担任经营管理人员及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乙被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分析乙是否仍然可以作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7)分析合伙企业的40万元债务应如何清偿。
A.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C.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A.以甲欠乙的修理费抵销乙欠合伙企业的货款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清偿修理费
C.代位行使甲对合伙企业上一年度全部可分配利润的请求权
D.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价值5万元的财产份额10.
A.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C.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D.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