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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甲与某乙系美国某跨国公司在中国北京所设子公司的业务主管。1999年9月,二人因业务需要一同去加拿大出差,某甲在加拿大驾车时不慎冲出公路,撞到一墙上,致使某乙严重受伤。回北京后,二人就伤害赔偿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对此,法院可以适用的法律有:
A.美国法
B.加拿大法
C.中国法
D.法院应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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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美国法
B.加拿大法
C.中国法
D.法院应不予受理
A.美国法
B.加拿大法
C.中国法
D.法院应不予受理
A.日本法院
B.美国法院
C.加拿大法院
D.当事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起诉
A.美国加州法律
B.加拿大法律
C.意大利法律
D.中国法律
A.只能适用英国法
B.适用双方选择适用的法律
C.既可以适用英国法也可以适用中国法
D.只能适用中国法
A.都适用中国法
B.都适用英国法
C.对乙的损害赔偿适用中国法,对丙的损害赔偿适用英国法
D.对乙的损害赔偿适用英国法,对丙的损害赔偿适用中国法
A.合并审理
B.不予受理
C.驳回起诉
D.分别审理
A.因与苏珊发生争议的旅店位于中国,因此只能适用中国法
B.当事人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
C.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
D.应在英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对苏珊有利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