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马克思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
B.恩格斯强调:“法律在国家主权所及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约束力”
C.卢梭认为:“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我的意思是指法律只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及个别的行为”
D.黑格尔指出:“法对于特殊性始终是漠不关心的”
A. 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
B. 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
C. 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
D. 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
A. 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
B. 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
C. 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
D. 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
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
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
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A.甲说:“法律的制定又称法的创立或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识的活动”
B.乙说:“甲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C.丙说:“我基本上同意甲的观点,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活动”
D.丁说:“我认为你们三人的观点都不正确,从本质上讲,法律制定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技术运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