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提出。
A.承包商
B.工程师
C.发包人
D.分包商
A.承包商
B.工程师
C.发包人
D.分包商
A.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商提出
B.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工程师提出
C.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相应综合单价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D.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相应综合单价应由承包商提出,发包商确认
E.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由承包商提出,发包商确认
A.承包人提出,工程师确认
B.工程师提出,发包人确认
C.发包人提出,工程师确认
D.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A.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B.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作为结算的依据
C.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引起工程量增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D.由于工程量清单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作为结算的依据
E.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引起工程量减少,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A.当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B.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C.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D.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E.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A.应由发包人提出,承包人同意
B.应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C.应由发包人直接确定
D.应由造价管理部门确定
A.监理工程师
B.总监理工程师
C.发包人
D.承包人
A.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工程师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B.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发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C.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D.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