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述4个分则条文后,请回答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甲实施的破坏行为“足以……发生……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完全或完整满足《刑法》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规定之要件
B.甲实施的破坏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完全或完整满足《刑法》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规定之要件
C.甲实施的破坏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完全或完整满足《刑法》第119条规定之要件
D.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既遂的类型属于“危险犯”,而非“结果犯”或者“行为犯”
A.甲实施的破坏行为“足以……发生……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完全或完整满足《刑法》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规定之要件
B.甲实施的破坏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完全或完整满足《刑法》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规定之要件
C.甲实施的破坏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完全或完整满足《刑法》第119条规定之要件
D.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既遂的类型属于“危险犯”,而非“结果犯”或者“行为犯”
A.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危险犯
B.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加重构成要件是结果犯(结果加重)
C.上述B项中4种犯罪加重犯适用的要件是:具备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规定的要件并造成严重后果
D.过失实施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规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第119条之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刑法》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的法律效果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B.满足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前半部分描述的事实是适用后半部分法律效果“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要件
C.满足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前半部分描述的事实、适用后半部分法律效果“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各分则条文适用的基准状态
D.上述C所称的基准状态就是既遂,这种“既遂”可能仅仅意味着不适用未遂的规定
A.没有意义,因为《刑法》第3条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已经包含了相同的意思
B.如果故意实施刑法条文尤其是分则各条规定的客观行为时,应当负刑事责任
C.过失实施刑法条文尤其是分则各条规定的客观行为,若没有过失实施该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则意味着不负刑事责任
D.过失实施刑法条文尤其是分则各条规定的客观行为,只有当分则条文明文规定惩罚过失的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A. 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 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 《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 《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A.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B. 我国《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C. 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 我国《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属于授权性规则的是()。
A.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B.我国《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C.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我国《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
B.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C.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盗窃信用卡并在ATM取款的行为,也能认定为盗窃罪
D.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