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零售铂金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零售翡翠手镯取得含税
A.2.85
B.3
C.3.6
D.3.45
A.2.85
B.3
C.3.6
D.3.45
A.2.20
B.2.40
C.2.55
D.2.57
A.0.35
B.0.45
C.0.60
D.0.75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1)外购的红宝石不含税价1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65%的外购红宝石继续加工成宝石手链,销售给某商贸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230万元。
(2)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零售金项链一批,新项链的销售额为51.78万元,换入的旧项链折价12万元,该批项链取得差价款收入39.78万元。
(3)为某商场定制加工工艺水晶项链和金项链共20条,企业未能分别核算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共取得含税收入70.2万元。
(4)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向消费者个人零售纯金银首饰取得收入70.2万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收入35.1万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收入117万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58.5万元。
(5)外购黄金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8万元;外购玉石(原矿)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铂金饰品和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企业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企业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企业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企业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1)销售玉石首饰取得不含税收入129.8万元,镀金首饰不含税收入28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1批,旧项链抵顶12万元,该批项链取得差价款 (含税)合计58.5万元;
(3)为某企业定制特定款式的工艺玛瑙首饰和部分金银首饰(共10条),该企业作为礼品赠送使用,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由于定价时,未明确分开计算,金银首饰没有专门价格);
(4)用若干金项链向某工业企业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铂金饰品和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销售玉石首饰和镀金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A.15.78
B.12.98
C.7.89
D.15.36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零售收入30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10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3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1万元;
(3)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该批项链本期市场平均零售价为80万元,最高零售价为100万;
(4)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5)本期自来水公司开具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82万元,税款0.59万元。本期取得电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1万元。(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销售套装礼盒的增值税销项税; 查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