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李某2002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2 9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5 000元
大学教授李某2002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2 9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5 000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
(4)一次收翻译资料收入3 000元;
(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 286元。
已知: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利息所得适用税率均为20%.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见下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1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要求:计算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