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并应当在()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A.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B.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C.拘留;
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
B.有具体的违法事实和证据;
C.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
D.属于查处的机关管辖。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林业行政执法证》实行每()年审查注册制度,持证人员所在机关应当根据()的要求,将证件报送注册。
(本题20分)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