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科达公司购进甲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500000元,增值税85000元,价税
(1)购进生产用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其买价500000元,增值税65000元,同时支付供应单位代垫运杂费27200元(其中运费20000元,增值税2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价税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2)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用于产品生产,收购价120000元,产品已验收入库,收购款以银行汇票付给。
(3)购进固定资产建设工程用货物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其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26000元,价税款签发并承兑为期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付给。
(4)在建工程领用商品产品一批,成本25000元,计税价格30000元。
(5)销售产成品一批,计销售收入1200000元,增值税156000元,价税款收存银行。
(6)以银行存款上交增值税100000元。
要求:编制应交增值税核算的有关会计分录。
(1)购进A种烟丝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供货方代垫运费1000元,款项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取得运费发票注明的运费600元,建设基金200元,保管费100元,装卸费100元;A种烟丝本月有一半被生产甲卷烟所耗用;
(2)购进B种烟丝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6800元,款项已付,材料已入库;
(3)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款项已付,支付安装费30000元,设备已投入使用;
(4)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l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5)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
(6)上月购入的A种烟丝因火灾损失30000元,等待处理;
(7)销售甲种卷烟6箱,对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增值税款25500元;
(8)以自产乙种卷烟2箱,每箱l0000元(成本价)赠送友好单位;
(9)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烟叶,开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金额100000元,已实际支付价外补贴;
(10)将收购的烟叶100000元发往某县城的丙企业,委托丙企业加工烟丝,支付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850元;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
(11)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出售,取得价款360000元,增值税61200元。(已知成本利润率为10%)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本期外购烟叶应支付的烟叶税;
(2)本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4)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
(5)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6)本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
(7)本期应纳消费税;
(8)本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A.234
B.237
C.239.33
D.236.22
A.20200
B.21400
C.23804
D.2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