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元,乙企业按照本
A.0.9万元
B.1.98万元
C.3.6万元
D.4.75万元
A.0.9万元
B.1.98万元
C.3.6万元
D.4.75万元
(1)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20万元,价外补贴2万元。甲企业已按照规定缴纳烟叶税4.4万元。
(2)将收购的烟叶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烟丝,乙企业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完工后将烟丝收回,支付乙企业含税加工费11.7万元,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收回后,将其中的60%用于继续生产卷烟。
(3)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向丙烟酒批发商销售A牌卷烟100标准箱,预收全部货款,价税合计金额为304.2万元,未开具销售发票,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货物于12月发出。以每标准箱2.6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向商场销售A牌卷烟150标准箱,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规定,甲企业当月应收取80%的货款,其余20%的货款于下月收回。但由于商场货币资金紧张,当月实际支付了40%的货款。
(4)领用A牌卷烟5标准箱奖励给优秀职工。
(5)将A牌卷烟10标准箱用于抵顶上月欠某公司的债务。
已知:甲卷烟生产企业生产销售A牌卷烟的最低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万元/标准箱,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6万元/标准箱,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8万元/标准箱;A牌卷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0.015万元/标准箱;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1)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甲企业2013年10月可抵扣的消费税;(3)针对业务(3),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4)甲企业2013年10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
(1)与甲企业签订加工合同,受托加工A类卷烟100箱(标准箱),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18万元,加工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增值税税额0.85万元。
(2)进口一批烟丝作原材料,支付货价50万元,支付自己采购代理人的购货佣金3万元,支付进口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1万元,保险费无法确定;支付海关监管区至公司仓库运输费用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生产卷烟领用进口烟丝的80%。
(3)销售B类卷烟25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关税税率为60%,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A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B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36%,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150元/箱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该卷烟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
(3)该卷烟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A.89.99万元
B. 78.65万元
C. 89.88万元
D. 91.40万元
A.12.63万元
B.13.55万元
C.13.68万元
D.14.6万元
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1) 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 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 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3) 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 牌卷烟。
(4) 本且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5) 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6) 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
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45.61
B.51.42
C.56.57
D.57.55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2万元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万元
C.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3万元
D.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48万元
A.45.61
B.51.42
C.56.57
D.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