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复议机关的其他一些规定有()。
A.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B.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国务院部门申请复议
D.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E.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