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不久,乙以其房
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
B.丙有权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
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
B.丙有权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
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A.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甲未取得乙的同意
B.甲应当提前通知乙房屋将要出售
C.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丙购买该房屋
D.如丙购买了房屋,则丙有权决定甲、乙之间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A.乙应在出售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甲,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B.如果乙对甲隐瞒情况,将房屋出售给丙,甲可以主张乙、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如果甲放弃优先购买杈,当丙购得该住房成为新所有人后,即使租期未满,也有权要求甲立即迁出该住房
D.如果乙的哥哥丁想要购买该住房,则甲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D.主张由甲承担赔偿责任,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而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要实现抵押权出售房屋时,甲、乙、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C.要实现抵押权出售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丁有优先购买权
D.要实现抵押权出售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无优先购买权
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2016年司法卷三考试真题)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事先通知乙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
A. 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 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 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 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A.乙能以甲的债权人身份请求法院保护自身权利
B.法院应支持丙的请求
C.乙已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丙不应请求法院查封该房屋
E.甲乙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A.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B.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丙,则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C.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抵押给丁,该抵押行为不能发生物权效力
D.若甲因为乙没有按期支付价款而依法解除合同,则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