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
该办公楼于2007年12月31日对外出租,出租时办公楼的原价为1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定甲公司计提折旧的方法及预计使用年限符合税法规定。
从2007年1月1日起,甲公司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甲公司对外出租的办公楼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和201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分别为8000万元、9000万元、9600万元、10100万元和10200万元。假定按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要求:
(1)编制2007年12月31日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该投资性房地产每年计提的折旧额。
(3)填列2011年1月1日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计算表。
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计算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原政策影响当期损益 新政策影响当期损益 税前差异 所得税影响 税后差异 2008年 2009年 小计 2010年 合计
(4)编制有关项目的调整分录。
(5)计算2011年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注明借贷方)。
(6)编制2011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及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