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B.甲为被告
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B.甲为被告
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A.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顺心奶站”的字号
B.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或者以“顺心奶站”为被告
C.以甲、乙、丙与“顺心奶站”为共同被告
D.以“顺心奶站”为被告
A.甲、乙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丙是被告
B.甲、乙、丙是必要共同被告
C.甲、乙、丙是普通共同被告
D.丙是被告,甲、乙是证人
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
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
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
D.甲的质押行为给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A.丙银行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B.丙银行只能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
C.丙银行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D.丙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A.丙银行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B.丙银行只能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
C.丙银行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D.丙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A.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B.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C.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
D.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A.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A.应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
B.应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C.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
D.由于只有丙有赔偿能力,可以只以丙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