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A.30天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A.30天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A.30日 3个月
B.30日 60日
C.1个月 2个月
D.20日 3个月
A.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B.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45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C.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6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D.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清公告之日起汁算,最短不得少于90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A.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问
C.甲报债权的期限
D.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
A.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不应解除
C.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A.自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止
B.自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
C.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中止
D.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中断
A.债权申报是申报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债权人享有申报和不申报的自由
B.债权申报以主张并证明债权为内容
C.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必要条件
D.申报债权,原则上应在法定期限以内,超过法定期限的,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可将申报期限予以适当延长,但经延长期限后仍未申报的,即彻底丧失申报权
A.10日
B.15日
C.25日
D.45日
A.甲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B.甲公司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C.甲公司有正当理由,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甲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