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定代表人
B.单位负责人
C.会计人员
D.财务负责人
A.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变更、撤销)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B.存款人应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或进行洗钱活动
C.存款人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及补(换)发开户许可证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D.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应与银行按规定核对账务。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
A.办理汇兑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C.存款人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及补发开户许可证时,只能由法定代表人办理
D.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A.开户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不需与银行重新签订账户管理协议,但应同时办理预留印鉴变更手续。
B.开户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需与银行重新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并同时办理预留印鉴变更手续。
C.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不需要与银行重新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原预留印鉴是否变更由开户单位自行决定。
D.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需要与银行重新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原预留印鉴是否变更由开户单位自行决定。
A.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银行结算账户名称的变更和开户时间的变更
B. 存款人因组织结构的变化需要变更银行账户名称的,应当撤销原账户,再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规定开立新账户
C.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D.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A.为单位存款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
B.为单位存款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料变更
C.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
D.为单位存款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印鉴变更
A.加盖单位公章及预留印鉴的《上海银行支付密码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1,以下简称申请书)、
B.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
C.营业执照
D.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已开立账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