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证券公司设(),依法提供有关资料,办理信息报送或者信息披露事项。
A.监事长
B.董事长
C.独立董事
D.董事会秘书
A.监事长
B.董事长
C.独立董事
D.董事会秘书
A.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在本证券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职务,不得与本证券公司存在可能妨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B.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其董事会应当设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C.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的职权
D.证券公司设合规负责人,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或者检查
A.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B.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5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C.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D.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A.内部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人数的1/2
B.证券公司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担任董事
C.证券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D.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过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A.证券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得在本证券公司担任经理
B.证券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会负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C.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其董事会应当设审计委员会
D.合规负责人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A.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切实保障董事的知情权,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B.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的,只需证券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和股东会提供书面说明
C.在公司章程中,应当确定董事人数,明确董事会的职责
D.独立董事可以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