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共三门科目,其合格标准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大多合格标准为为每科满分的60%,即60分。
一、考试内容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包括理论、方法和技巧。
2、《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涉及实际工作中的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
3、《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涵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考试题型及分值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为主观题(案例分析和方案设计),共5道题,20分/题。
2、《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分为单选和多选。单选60题,1分/题;多选20题,2分/题。
3、《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分为单选和多选。单选60题,1分/题;多选20题,2分/题。
二、成绩有效期
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如果第一年只通过部分科目,第二年只需考未通过的科目即可,综合两年考试成绩合格后即可颁发社会工作师证书。
三、单独划线地区
部分地区的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线会单独划定。例如,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四川乐山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等地区的合格标准为55分。在这些地区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或到这些地区工作的人员,如果全部科目达到单独划线地区的合格标准,可以发放单独划线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这些证明在相应省(区、市)的单独划线地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