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社会工作者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我国设立了助理(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该考试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两个科目,考生必须一次通过两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是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核心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在社会工作理论、社会政策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考试内容包括社会工作的定义、原则和目标,社会工作的伦理道德准则,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制度等。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是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实践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能力。考试内容包括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个案管理和团体工作等。此科目要求考生具备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社会工作任务,并能有效地与个体和群体进行沟通和合作。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的设置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通过考试,考生能够深入理解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考生可以在社会工作机构从事社会工作实践工作。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的设置,为社会工作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考试,助理社会工作师能够获得专业资格证书,证明自己具备从事社会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同时,考试也促使社会工作者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与时俱进地适应社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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