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是指社会工作师证书实行“登记管理”。考生在取得证书之日起1年以内需要去当地民政部或社会工作协会办理首次登记,登记有效期为3年。证书一经领取之后经过登记之后就可生效,考生可持证书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使用。
社会工作师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
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首次)注册步骤如下:
(1)社会工作师协会会员社工所属单位在协会网站“社工注册”系统申请和注册单位信息;
(2)社工个人上协会网站“社工注册”系统注册社工个人资料,提交审核;打印注册申请表,在相应位置粘贴照片、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3)社工(如多人建议单位统一办理)携带注册申请表(粘贴一张白底照片,同网上上传照片)、(助理)社工师证书、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岗前培训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到协会现场注册。除注册申请表外,社工个人办理需验证原件收复印件;单位同意办理,请机构先行审核原件,到协会提交复印件。
(4)经协会审核通过,交齐会费够即可现场领取注册证和注册证明。
注:不管新、老报考人员,凡是首次使用此系统的报考人员都必须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上传照片、报名等后续操作。也就是说注册库中存在的已注册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后续操作。2013年开始首次使用此系统进行报名而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也需先行注册。